2013年山东理科综合物理考试说明
Ⅰ.命题指导思想
一、命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《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(实验)》、《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(实验)》、《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(实验)》,依据《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(理科•课程标准实验版)》和《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山东卷考试说明》,不拘泥于某一版本的教科书。
二、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,着重考查考生对所学物理、化学和生物学科的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重视理论联系实际,注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科学素养。
三、命题保持相对稳定,体现新课程理念。
四、命题力求科学、准确、公平、规范,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、效度、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。
Ⅱ.考试内容及要求
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,依据物理、化学和生物学科课程标准、《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(理科•课程标准实验版)》,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,确定理科综合科目考试内容如下:
A.必考内容 物理:物理1、物理2、物理选修3-1、物理选修3-2
化学:化学1、化学2、化学反应原理 生物:生物1、生物2、生物3
B.选考内容 物理:物理选修3-3、物理选修3-4、物理选修3-5
化学:化学与技术、有机化学基础、物质结构与性质 生物:生物技术实践、现代生物科技专题
物理
一、能力要求
1. 理解能力
理解物理概念、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,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;能够清楚地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(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达);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;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。
2. 推理能力
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、条件,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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